三十三观音~六时观音

2018-06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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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〝六时观音〞在三十三观音中位列第二十六尊。〝应身相〞为六时观音的〝化身相〞是〝居士身和龙身〞的示现。六时观音,有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,在昼夜六时,时常哀悯慈护众生之意。亦即《妙法莲华经卷七·观世音菩萨普门品》中的「应以居士身得度者,即现居士身而为说法」。居士者,乃在家志于佛道的居家之士也。此段经文之意,是说如果有人愿守道自恬,寡欲蕴德,观音菩萨,即以居士身显现于其人面前,为其解说清淨无为之法门。此箧是《六字章句陀罗尼》,诵之得脱六道苦果得六妙门,证六根相应。取观音大悲甚深,于昼夜六时常哀愍护念众生之意,故称六时观音。作居士装束,以佛教徒每日六时(晨朝、日中、日没、初夜、中夜、后夜)奉供不断,故名六时观音。此尊六时观音,又称为「常视众生观音」。在世间留下的法相是立姿,右手持六字章句陀罗尼梵箧。左手置于腹前。着天衣,璎珞严饰,髻上顶化佛。赤足站在岩石上,端视下方众生。此梵箧之经文,诚心诵之,有度脱六道苦果轮回,得六妙门、证六根相应之功德。


  「六时」,则是将整天的时间,划成六等分,每一等分称为一时,共有「六时」。而从前古印度有合六时为一日一夜。又有将一年分成六个时节,如初热时、酷热时、雨时、茂时、初寒时、酷寒时。故一年又称六时。这有点类似古中国的所谓「二十四节气」,即「立春、雨水、惊蛰、春分、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满、芒种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处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」之分。故六时观音,也可解释作:「每年和每天以及每一个时辰,慈悲的观音菩萨,总是不眠不休的一直在照顾着众生」。


  六时─也就是二十四小时,乃是将一昼一夜分为六等,晨朝、日中、日没,〈以上称为昼三时〉,初夜、中夜、后夜,〈以上为夜三时〉。「六时观音」表三十三身中之「居士身」。佛陀住世以来,佛教徒中除「比丘」、「比丘尼」出家教团。「优婆塞」、「优婆夷」在家信徒为「居士」,居士于世俗生活中从事信仰的活动。出家众由在家众供给衣、食、住等资具。在家众则依出家众,接受教育与清淨行为,两者互相支持,共同修行正法。


  典故:


  经典记载,「维摩诘」以在家居士,宣说大乘佛教真理,于「般若、空」之思想,不可思议等解脱法门,以阐扬大乘菩萨道之实践,并说明在家信徒应行于善举,信仰教义用来教化世人与遵循理法,更须要有丰富的知识,善良完美的品性。


  古代印度社会,分僧侣(婆罗门)、王侯武士(刹帝利)、农工商庶民(吠舍)、贱民(首陀罗)四等种族,种姓制度影响人心。


  〝婆罗门〞阶级仍执其特权;〝刹帝利〞亦固守地主阶级;从事农业、畜牧、工商业一般平民暨〝吠舍〞种之富豪,居家有道之士,均称为居士,是种族中之第三阶级;在农村中,不可接触之〝贱民〞首陀罗,被视为下层阶级。早期印度在社会阶级体系上,依「种族、职业、地域」等,将社会区分为各种,尊卑、贵贱,阶级制度为一世袭,封闭而不平等,不同种姓严禁通婚、共食,与其戒律、风俗。种姓制度因身份阶级,职业的不同,定其种姓,构成特异的社会阶级制度。


  古印度社会分为「僧侣、王侯武士、农工商庶民、贱民」等四项种姓,呈现出宗教、历史,社会之复杂形态。由于种姓的差别,社会各阶级人士互不往来,高阶层人士否认低阶层的人与自己为同样之人,使下层人士益形卑微。阶级性的形成,长久以来坚而牢固的组织,无法打破阶级壁垒,乃妨碍到民族意识的发展,同胞继业相承时代的需求。律法用于种姓的不同而未有标准,故成为一大障碍。


  佛教反对种姓制度,提倡平等主义,佛陀尊重人类理想之实践,虽然其理想得以在教团中实现,但却无法改变整个印度。长期以来,「婆罗门」自居为传统之「监护」与「改造者」。种族中亦守「王侯武士」为「地主」,「吠舍」(居士)之代表为一般「商业者」,「下层阶级」被视为「贱民」,在农村中常常遭受破害,造成无数社会问题。


  此尊菩萨摄持观世音菩萨之大悲愿,其寓意是「六时观音」不停于二十四小时里,不眠不休在照顾众生。


  赞偈:


  淨光六时观世音,昼夜开敷慈音扬;普愿轮回诸众生,咸令安乐超出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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